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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劳务派遣企业2021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的通知 |
关于开展劳务派遣企业2021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的通知日期:2022-02-16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辖区各劳务派遣企业: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朝阳区2021年度劳务派遣企业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核验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已在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或备案的劳务派遣企业。 二、核验时间 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3月31日。 三、报告形式 各劳务派遣企业需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用户名完成注册,按照“朝阳区劳务派遣机构核验系统”http://public.bjchr.org.cn/lwpqnj/index.html填报说明完成填报。填报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告材料。请各单位自行留存盖章的纸质材料,以便备查,如后续核查中发现问题将依法处理。 四、报告材料 (一)经营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 1.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订立劳动合同及参加工会的情况; 2.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 3.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4.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的情况; 5.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情况以及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 6.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况; (二)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1份(PDF格式文件,大小控制在40M以内); (三)营业执照年检报告1份(JPG格式); (四)相关报表(附件2:表1、表2)。 五、办理流程 我局将根据各单位在系统中填报内容进行逐项审核并在系统“状态”栏显示审核结果。状态栏显示“不合格”的单位,请于2022年3月31日前修改后重新填报至“合格”为止。逾期未填报或填报审核不合格的,本次年度审核不通过。 本项年审工作结束后,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将会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chy.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示,无需至现场领取纸质版年度经营情况报告通过回执,审核结果将直接在系统中留存备查。 六、联系电话:010-57596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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