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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隐患 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企业: 4月份以来,北京市多区县发生本土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近日,北京市纪委监委发布《关于对中铁十一局三公司刘某某疫情传播扩散事件中属地责任调查和问责情况的通报》和《关于对韵达快递长阳分部聚集性疫情事件中市邮政系统监管责任调查和问责情况的通报》,再次对我们敲响了警钟,请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企业引以为戒,高度重视,深化行动,组织好相关案例的学习,坚持疫情防控和业务运行“两手抓”。 为贯彻落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要求,发挥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的责任,切实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企业疫情防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各方面各环节压实责任,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坚决防范疫情从人力资源行业输入和蔓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组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朝阳区人力资源服务促进会,组建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组,推动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和问题解决。工作组采取综合督查、专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发现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整改落实。 二、工作要求 (一)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企业要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冠疫情流行期间劳务派遣用工管理防疫工作指引》(附件1)和《人力资源服务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引》(附件2)标准,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并立即开展疫情防控自查自纠工作,明晰劳务派遣企业与用工单位监管界限,建立健全派遣员工信息台账(附件3),针对员工防疫宣传教育、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员工个人防护等环节,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疫情防控风险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及早发现问题,处置难点,堵塞漏洞。 (二)开展明察暗访 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组结合自身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明察暗访,强化监督检查成效,促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督促整改;对于存在问题拒不改正的,检查工作组将移交市区疫情防控专业部门进行处置。 (三)加强结果运用 请各机构及时关注朝阳区人力资源服务促进会公众号,相关要求及检查情况将通过朝阳区人力资源服务促进会公众号进行公布。检查结果作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类分级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报送工作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企业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联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报送工作,请于5月31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和联络人员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微信号)一并报送至区人力资源服务促进会,《劳务派遣企业人员信息台账》由各派遣企业留存待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人力资源管理科 苑辛洁 65099137 劳动关系科 戴晓霏 65090452 人力资源服务促进会 王亚烁 51099522 联系邮箱:ZF_CHR@126.com 附件: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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