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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企业生产隐患排查和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变异株输入监测与防范聚集性疫情工作的通知 | ||||||||||||||||||||||||||||||||||||||||||||||||||||||||||||||||||||||||||
朝阳区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企业: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期相关通知要求,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将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企业安全生产全方位排查工作。同时,各单位要严防新型变异株境外输入造成疫情反弹,有效降低新冠病毒聚集性疫情风险,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迅速开展安全生产排查 各单位要坚定有序开展防火、防电、防意外伤害等安全防范大排查,不留死角盲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清单》(见附件),开展自查,逐一进行落实整改。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清单开展普查,深入细致检查辖区企业自查和整改情况。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建立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机制,层层落实防控责任和工作措施。及时掌握涉外往来、交流等人员信息,建立入境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尤其是涉境外交往机构要做好7日境外返岗人员和周围接触者以及有7日内境外人员接触史人员的健康监测,督促出现发热等症状人员主动报告、及时就诊,不带病参加工作。对于机构发生的集中发热、腹泻等情况要有敏感意识,发现后2小时内应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流调、采样、健康监测等措施,严防处置不力导致规模性、聚集性疫情发生。 2023年4月24日 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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